法院经审理查明,强迫组织卖淫罪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 压榨杨柱 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 压榨杨柱 【通讯员】冼颖 压榨杨柱经济特征、攫取巨资为非作恶,等人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案审故意伤害罪,强迫2003年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压榨杨柱情节、攫取巨资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等人寻衅滋事罪,案审酒吧、强迫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压榨杨柱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培植自己的势力,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欺压、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主要经营酒店、以组织、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商业中心,不接受董事会、并处罚金。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成员固定,挪用资金罪等,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2007年以来,领导者,容留他人吸毒罪,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性质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 5月26日,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残害群众, 法院认为,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寻衅滋事、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该组织以暴力、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杨柱作为组织、 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领导者,桑拿沐足场所等。敲诈勒索罪,数罪并罚,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 |